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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资本之道亟待规范和约束大股东减持

发布时间:2020-10-17 00:50:49 阅读: 来源:铬系厂家

资本之道亟待规范和约束大股东减持

A股“1·19踩踏”被很多人归咎为证监会的粗暴干预,市场里骂声一片,各种冷幽默段子在微信朋友圈横飞,迫使中国证监会在当天晚上发布澄清公告:“1、处罚券商两融违规并非打压股市;2、对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时证券资产低于50万的客户将继续按证监会原有政策和规定执行,不会强行平仓。”接着就在1月20日A股市场又开始应声反弹、收复失地。  真是戏剧性的一幕!对几家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竟能引起如此之波澜,估计连证监会自己都没想到,原本想对券商两融等业务专项检查除了规范券商行为,“去杠杆”和给股市败败火估计也是其中之意,但事与愿违,结果成了“踩踏”事件,显然监管者的意图没有被市场真正领会,被过度解读了。如果证监会连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和处罚结果都不敢公布的话,这个市场何谈公平正义?只能说明这个市场的“牛市”信心太脆弱了,本来经济基本面就不好,实体经济正处在转型升级过程中,能够拿得出手、经得起炒作的上市公司并不多,能炒的、有想象空间的都被加杠杆炒高了,现在正在面临一个换挡期,前期的杠杆资金正准备择机减持,而前期踏空节奏和观望的准备寻找机会介入,从短暂的“踩踏暴跌”到迅速反弹说明市场的增量资金已经进来了,市场已经凝聚了牛市的人气,但信心不稳固。尤其这次中信证券大股东的减持把很多“券商估值幻想症”的人给吓坏了,在中信证券领到证监会罚单的1月16日晚上,中信证券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有限在罚单公布前的1月13日至1月16日连续减持3481317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套现110亿元左右)。中信大股东减持中信证券应该是“1·19”券商股崩盘的主要原因,证监会的处罚无非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毕竟,大股东是上市公司的信息知情人和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的大量减持无疑表明其对估值的不认可,若再加上“精准”减持(不排除提前获知处罚结果,尤其中信证券的大股东不是一般人),无疑会加剧空头情绪,尤其在坏消息公布前大量减持,并且减持价格普遍优于中小投资者,其行为无疑涉嫌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交易,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一种坑害,需要有合理的维权机制,尤其引起了股价的异常波动。虽然,中信证券大股东回应:“此次减持中信证券股份的行为系正常的经营决策行为,对证监会的处罚结果事先并不知情。”但这种回应并不能自证其清白,尤其在如此关键的时刻大股东大肆减持显然是有问题的,证监会不能视而不见,应该加大对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的信息操控和内幕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保证交易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但目前A股市场的维权机制似乎并不鼓励投资者维权,由于缺乏举证责任倒置等制度安排,“谁起诉谁举证”让很多明晃晃的侵权案件里中小投资者因缺乏证据而放弃维权,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大股东行为的约束又不够,使得A股市场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精准”减持套现和侵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事情屡屡发生。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和严格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特别是对重大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完整性需要改善,尤其对大股东的减持套现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要严格控制大股东减持行为的随意性,使中小股东及时了解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尽量降低信息不对称性,降低上市公司股价的波动。  对此,我曾在几年前就一直呼吁对大股东的减持实施预披露制度,后来在2014年下半年上交所要求对持股5%以上股东大额减持(未来6个月减持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应予披露,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减持意图,未披露减持计划的,任意连续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从目前的情形来看,这个5%的门槛条件设置的有点高了,尤其对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市场异常关注,其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举动显然代表其对公司的信心和估值的判断,具有示范效应,因此建议对大股东减持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时就应该预告和风险提示,超过5%就应该公布详细减持计划,对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具体安排和拟减持原因要详细披露,并作风险提示。  另外,A股市场亟须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其目的是为约束市场的违规行为,降低维权成本,为法制化的市场环境提供合法维权的途径。决策层根本不用担心集体诉讼会带来负面效应,A股市场中的中小投资者诉求其实并不高,只是希望有个法制化和“三公”(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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